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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(实训)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采购(一包)成交结果公告

发布部门:总务处 发布日期:2024-03-12 点击量:

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(实训)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采购(一包)成交结果公告

一、项目编号:WHZB-QS-HW20240229-1

二、项目名称: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(实训)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采购(一包)

三、成交信息

供应商名称:安徽稳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168号登云庭22-101

成交金额:43951.99元

四、评审专家单:

段立中、丁明霞、陈雪梅

五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

收费标准:按《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公管[2016]139号)收费标准计算的80%收取。

六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
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(一)中标单位业绩:无      

(二)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:无

(三)招标方式:询价

(四)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,联系电话:18255300046。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,联系电话:0553-4836162。

(五)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1、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3)被质疑人名称;

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八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、询问或投诉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银河官方网站  

地址: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18号  

联系电话:0553-4836162 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  

地址: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

联系方式:18255300046 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袁工 

电话:18255300046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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